测绘成果使用费征收

公示测绘成果使用费征收的相关规定如下:

测量成果利用收费标准

房产分幅平面图:50元/幅。

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40元/幅。

地籍测绘收费:按不超过国家测绘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的75%执行。

建筑用地拔地定桩收费:每件(4点)不超过1600元。

建筑物放线收费:每件不超过1600元。

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房地产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城市,可向委托房屋测量上图者收取每栋100元上图费。新建商品房或未建立房地产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不得收取上图费。

市场化界址点测绘服务费和房产基础测绘服务费

由测绘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服务质量、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测量成果利用费免征情况

新建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和存量房换发证时重新测绘收取了房屋分户图测量费的,不得收取房产分幅、分丘、分层分户平面图测量成果利用费。

测绘成果有偿使用原则

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政府决策、国防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应当无偿提供。除前款规定情形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测绘成果使用费征收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建立受理单制度,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无原因超时办理,久拖不决。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测绘成果的使用和收费,确保测绘服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保障测绘成果的有偿使用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