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设计测绘比例

公路设计测绘的比例尺选择主要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规定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根据比例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如下:

1:500:平原区、微丘区基本等高距为0.5m

1:1000:平原区、微丘区、重丘区基本等高距为1.0m

1:2000:平原区、微丘区、重丘区、山岭区基本等高距为1.0m或2.0m

1:5000:平原区、微丘区、重丘区、山岭区基本等高距为2.0m或5.0m

公路设计比例尺

公路设计所用地形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2000,在平原微丘地区也可以测绘1:5000比例尺的地形图。

高等级公路应测绘1:1000或1:2000比例尺的地形图,并在测绘过程中绘出地形、地物,示出坐标网格。

特定区域或情况

在进行地形测量时,比例尺通常为1:500,特别是对于道路规划红线两侧各20m范围以内的地形进行修测。

其他相关规定

路网图和平面总体设计图的比例尺通常在1:2000至1:100000之间,具体比例尺的选择取决于设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