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台胞餐饮创业政策
山东针对台胞的餐饮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扶持
各市可在资金扶持方面给予支持,包括创业资金、创业贷款等。
对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提供额度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台湾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创业场所
重点支持济南、青岛等地以及其他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创建各具特色的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平台,形成集聚示范效应。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各具特色的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平台,形成集聚示范效应。
创业辅导
对台湾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以及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政策。
完善落实公共产品小微企业优先采购政策。
住房和证照办理
在住房和证照办理方面给予支持。
社会保障
对台湾青年创办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