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副本包括
测绘成果副本包括以下内容:
数据成果
控制点
影像
矢量
地图集
系统等成果
文档成果
项目技术设计
技术总结
验收报告或者质量检查报告等技术文档(纸质、电子版各一套)
具体测绘成果
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及图件,其中三角测量汇交四等(D级)以上成果,水准测量汇交三等(C级)以上成果
1:5000及更小比例尺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1:2000、1:1000、1:500比例尺地形图或数字化成果
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成果
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资料
遥感卫星和其他航天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