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形式美规律

景观设计中的形式美规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多样统一

多样统一,也称为和谐,是艺术形式美的基本规律。在景观设计中,各个景观要素(如数量、位置、颜色、形状、线条、动静、质感和比例)需要有一定的变化来显示多样性,同时又要保持一定的相似性以形成统一感。这种既生动活泼又和谐统一的效果,能够使景观达到美的境界。

节奏与韵律

节奏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有规律的变化和重复,而韵律是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的情感色彩。在景观设计中,节奏与韵律主要通过形体的大小、空间的虚实、景观构造物的疏密等变化来表现。同一种或同一组造型要素的连续反复或交替反复能够在视觉上造成动势丰富、秩序井然的视觉效果,从而带来强烈的视觉韵律美。

尺度与比例

尺度是指物体本身及其组成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而比例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美感的所在。尺度以人的身体为标准,判断景物与其产生的大小对比。尺度大则产生疏远感,具有气势磅礴的感觉;尺度小则产生亲近感,便于人的接近。

统一与变化

统一意味着部分与部分及整体之间的和谐关系,而变化则表明其间的差异。统一应该是整体的统一,变化应该是在统一的前提下的有秩序的变化,变化是局部的。过于统一易使整体单调乏味,缺乏情感;变化过多则易使整体杂乱无章,无法把握。

对比与相似

相似是由同质部分组合产生的,这种格调是温和的、统一的,但往往变化不足,显得单调。对比是异质部分组合时由于视觉强弱的结果产生的,其特点与相似相反。形体、色彩、质感等构成要素之间的差异是设计个性表达的基础,能产生强烈的形态感情。

均衡

均衡是部分与部分或整体之间所取得的视觉力的平衡,有对称和不对称平衡两种形式。对称平衡是最规整的构成形式,具有静态感;不对称平衡则随着构成因素的增多而变得复杂,具有动态感。

基本形的组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