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规模
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鼓励开展小班化教学。
学校在校生规模、班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学校建设用地
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等。
学校建设用地面积需符合规定标准。
校舍建设标准
校舍建筑组成和建筑面积需符合国家标准。
校舍用房面积应满足教学、生活等需求。
学校装备条件
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如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科学学科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配备、办公及生活设备等。
师资配备
师资队伍条件需符合规定标准,确保教育质量。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标准需保障学校正常运营和发展。
以上标准旨在保障中小学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这些标准会随着时间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