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聘用方式

博士后聘用方式

博士后的聘用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事业编制聘用

师资博士后通常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在站期限一般为3年。

在站期间主要进行科学研究,同时履行教师的部分岗位职责。

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转聘至教学科研岗位或专职科研岗位,并可能获得一次性奖励。

合同聘用

博士后的工作通常在研究机构、大学或实验室进行,聘用方式较为灵活,依赖于特定的研究项目或导师的资金支持。

聘用时间较短,通常为1年或数年。

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设计实验方案、开展实验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特定岗位聘用

如副研究员岗位和助理研究员岗位,这些岗位通常有特定的选拔程序,并对应不同的资助标准。

薪酬组成可能包括学校、学院(单位)、导师(课题组)三方共同出资。

香港理工大学的聘用方式

包括全职博士后、兼职博士后和研究助理。

薪水的水平较高,但需考虑香港的生活成本和物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