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公文的书写规范

日语公文的书写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标题格式

标题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文件内容,并空出适当的空间。

标题通常写在第一行,前面空三个或四个格,较长的文章可能在标题右侧空一行。

作者姓名和职位

作者姓名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姓与名之间空一格,名字写在一行的下方,通常最后一字的后边空一格。

署上职位名,如“营业课长”,有时也可省略“殿、样”等敬称。通常写职位名,不写个人印鉴。

正文格式

正文应写在作者名的下一行或空一行,每段开头要空一格。

段落之间的内容应清晰分隔,使用分条附录时,附录应写在正文下方空两行。

标点和符号

逗号或句号占一格,写在格子的右上方。

小写的“つ、や、ゆ、よ”等占一格,写在格内的右上方。

段落开头要空一格,句子的一字写到一行的最后一格时,句号点在格外,逗号遇此情形时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