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物测绘的原则

地物测绘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

将地物的水平投影位置的几何形状测绘到地形图上,例如房屋、双线河流、球场等,或是将它们的边界位置表示到图上,边界内再充填绘入相应的地物符号,如森林、草地等。

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

测绘出地物的中心位置并以相应的地物符号表示,如水塔、烟囱、小路等。

点的要求

点的主要要求是密度,用常规的方法测图,图根点的密度要达到1:500图每幅8点,1:1000每幅12点,1:2000每幅15点。

碎部点的要求

碎部点的主要要求是测距长度和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测距长度精度在测程之内均有保证,点位中误差主要地物应小于图上的0.6mm,次要地物或困难地区要小于图上0.8mm。

高程注记的要求

图上高程点的注记要均匀,依据地形类别,每100平方厘米,要有8-20个高程注记。平坦地可少些,地貌变化大的丘陵、山地要适当加密,山顶、鞍部等关键地形点处要加注。

仪器精度和安置要求

使用的仪器精度要求为6秒级,仪器的安置要求包括对中精度为相当于比例尺精度的一半,整平误差可允许偏差一格,定向要用长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