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限制
深圳市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了一系列通行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限行区域划分
一级限行区:
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各区一级限行区,包括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华强北步行街、东门步行街、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三盐公路、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玉龙路(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留仙大道(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基地联络道段)、碧三路、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级限行区:
福田区(具体路段未详细列出,但包含在一级限行区中)。
三级限行区:
设置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登记制度
电动自行车需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限行时段
三级限行区在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寒暑假不执行限行。
民生行业
二级限行区允许民生行业(蓝牌)电动自行车通行。
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同时考虑到民生行业的实际需求。建议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出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