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短信通知,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调解吗?

在现代社会,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人际关系的复杂化,婚姻关系的不稳定现象日益凸显。离婚案件作为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处理过程涉及到法律、情感、家庭等多方面的因素。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起诉离婚短信通知成为一种便捷的诉讼方式。然而,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调解程序,很多人存在疑问: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调解吗?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起诉离婚短信通知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离婚短信通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提供的短信服务平台,将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发送至法院。法院收到短信后,会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视为正式立案。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调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在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非诉讼方式,旨在通过协商、调解,使当事人达成和解,避免诉讼的复杂和耗时。调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法院立案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2. 调解员在法院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3.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4. 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和解,调解员应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5. 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和解,调解员应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将进入诉讼程序。

针对“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调解吗?”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调解程序的自愿性:调解程序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则不能强制进行调解。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不成再调解,法院应当尊重其意愿。

  2. 调解次数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调解不得超过两次。如果双方在两次调解中均未能达成和解,则案件将进入诉讼程序。

  3. 调解不成再调解的可能性: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法院可以再次组织调解。但是,这种情况下,调解的次数将计入前述的两次调解次数限制内。

  4. 调解不成再调解的必要性: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调解,可以基于以下原因:

(1)双方当事人对离婚事宜存在重大分歧,希望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员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3)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存在误解,希望通过再次调解澄清。

总之,对于“对方能要求调解不成再调解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组织调解,直至双方达成和解或调解次数达到法定限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调解效果等因素,决定是否再次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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