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初设内容
景观设计初步设计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说明及图纸
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与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并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设计图纸应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深度、竖向设计、室外管线综合图等。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项目设计编号、设计阶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编制年、月等信息。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有关建筑初步设计文件。
本工程地形测量图、坐标系统、坐标值及高程系统。
有关气象资料、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生态特征等。
场地概述
本工程场地所在城市、区域、周围城市道路名称、宽度、景观设计性质、范围、规模等。
本工程周围环境状况、交通、能源、市政设施、主要建筑、植被状况。
本工程所在地区的地域特征、人文环境。
设计内容
保留的原有地形、地物(保留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需保留的文物、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及保护范围、水系等)。
场地内地上建筑物性质、层数、体形、高度、外饰面材料、色彩、主要出入口位置、地下建筑的范围及覆土厚度。
场地内车行、人行道路系统及对外出入口位置。
树种的选择(主要树种、特殊功能树种、观赏树种)和种植总面积(包括地下建筑物上覆土种植面积、屋顶花园种植面积)。
主要水景设计(自然水系的利用及主要人工水景的特点、水源及排水方式)。
主要景观建筑设计形式(如亭、榭、楼、廊、伞等)。
其他要求
日照间距及防噪声抗污染等要求。
设计文件目录应包括序号、图号、图纸名称、图幅、备注,当图纸修改时,可在图号:“景初1”后加a、b、c(a表示第一次修改版,b表示第二次修改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设计内容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