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卷告知

用餐餐券通知

各部门负责人需每周一统计用餐人员人数名单,并于上午11:00前报给行政部以领取午餐券。

有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客户需要用餐时,应到行政部领取公司餐券领用单,并签名确认。

餐券使用规则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用餐时间为:早餐6:30—9:30,中餐10:30—14:00,晚餐16:30—20:00。

乙方需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工作餐券到甲方消费用餐,或用于办理充值VIP会员卡进行消费。

甲方收银时会检查餐券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破损不清或无有效公章的餐券将被拒收。

甲方可凭有效餐券在月末与乙方结账,并提供相应的全额正式餐饮发票,乙方需在次月5日之前完成付款。

其他注意事项

若因饭菜质量问题导致乙方用餐人员不适或食物中毒,甲方在查实及医院证明后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合同长期有效,如需终止,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解除协议。

这些通知和规则旨在确保餐饮服务的顺利进行,并保障用餐人员的权益。请各部门和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用餐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