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内迁移户口

广州户口市内迁移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入户地所属的公安局(派出所)现场办理即可。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中的“户政网办”进行办理,选择“迁入个人房产、单位集体户、街道集体户”相关选项进行申请。

迁移条件

居住变动

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投靠亲属

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

原户籍地址失效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其他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

职业变动

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

无房产与亲属投靠的选择

本市居民在广州没有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的,可迁入本人单位职工集体户或准予迁入其本人实际居住地街(镇)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

居住迁移

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和亲属关系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投靠亲属

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等。

代管户迁入

如果是迁入新单位,需要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及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如果是迁入公共集体户,则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收养儿童

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审核)。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入户地所属的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网上办理

通过“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选择相应的选项并填写所需信息。

建议选择线上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于需要快速办理或不便亲自到场的申请人,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提高办理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