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测绘院职能
国土测绘院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省级基础测绘项目实施与管理:
负责省级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包括大地测量、地形图测绘、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等,并管理相关成果。
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包括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发服务等。
应急测绘保障:
在突发公共事件时,提供省级应急测绘保障,包括应急测绘数据的获取和处理。
测绘成果管理与监督:
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分发服务,测量标志的维护管理,以及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维护:
负责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维护,包括系统的管理、升级、数据入库和更新等。
测绘技术支持与培训:
为全省市、县(区)提供基础测绘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测绘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和考核鉴定工作,并提供测绘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
测绘行业管理与服务:
协助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行业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实施,包括测绘市场管理、地理信息工程承揽等。
测绘规划与标准研究:
参与省级测绘规划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承担省级基础测绘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
卫星遥感数据获取与处理:
负责全省自然资源卫星、航空遥感数据的获取及处理工作。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和运行维护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执法支持:
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执法等提供测绘技术支撑。
测绘成果保密与公开出版地图技术审查:
负责测绘成果保密技术处理和公开出版地图的技术审查工作。
测绘成果和档案管理:
负责全省测绘成果和档案资料的具体管理工作。
这些职责体现了国土测绘院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旨在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准确、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