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如何更新成果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应当遵循以下规定和原则:

及时更新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应当及时更新数据及资料。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定期复测和更新

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十年内复测一次。

1∶1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三至八年更新一次。

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三至五年更新一次。

1∶500、1∶1000、1∶2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二年更新一次。

动态更新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及其数字化产品中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要素,应当实行动态更新。

这些规定确保了基础测绘成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地理空间信息的变化,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建议相关部门和机构遵循这些规定,制定具体的更新计划和实施方案,以保证基础测绘成果的有效性和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