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社区物业之间的关系

业主社区物业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如下:

业主与物业公司

关系性质: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系。

关系特点

平等性: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需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契约性: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长期性:这种关系通常会持续较长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具体职责

业主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包括安保、保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在内的各项物业服务。

业主与业委会

关系性质:授权与被授权、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关系特点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行使对小区共同事务的管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