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章法
景观设计章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均衡原则
视觉中心两侧及前方景观物应具有相等的趣味与感觉的分量,例如前方是一对石狮或华表,即会产生平衡感。
比例原则
需要考虑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比例关系,包括一木一石与环境的小局部。
韵律原则
运用多种韵律的同步,使游人在景观中获得韵律感,类似于音乐或诗词中的韵律。
对比原则
利用相互对立的体形、色彩、质地、明暗等手法,突出和强调局部景观,给人一种鲜明的审美情趣。
和谐原则
院内的景物在变化统一的原则下,达到色彩、体形、线条等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和谐感。
质地原则
园景中生物与非生物体表面结构的粗细程度及其引起的感觉,例如植物的叶片要得到阳光,自然地互相嵌合并摆匀表面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