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明单位

深圳市文明单位是指 在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单位。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荣誉获得情况:

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在2021年9月8日的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宝龙街道办事处荣获“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龙岗区唯一获此殊荣的街道。

某学校:

在2006年3月15日的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暨宣传工作会议上,该学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称号”。

大鹏镇:

在2000年,大鹏镇因其生态环境建设和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的工作,被提及为“深圳市文明单位”。

某学校:

在2008年2月26日的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该校再次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

福田海关及福保街道石厦社区:

在2021年9月13日的报道中,福田海关及其所在的福保街道石厦社区因在文明单位创建方面的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这些荣誉的获得单位涵盖了街道、学校、镇和社区等不同类型,显示了深圳市在多个层面和领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如果需要更详细或最新的深圳市文明单位名单,建议查询最新的官方发布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