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测绘院职责

省测绘院的主要职责通常包括:

贯彻执行测绘地理信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

承担重大普查、调查和监测工作,如国土空间、自然资源、生态文明等,并负责全省重点工程测绘和测绘项目的生产和研究工作。

实施基础测绘项目,建设和维护测绘基准体系、测绘系统,提供卫星导航基准站服务。

进行地理国情、自然资源监测等研究,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应用研究、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

处理卫星遥感数据,进行卫星遥感应用研究,并承担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设计、编制公益性地图和地图集,并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国情监测数据库的运营维护。

收集、整理、分析、管理测绘成果和航空摄影资料,并开展省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开发利用。

维护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包括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护。

提供测绘技术支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动态监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等。

负责测绘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承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这些职责可能因省份和测绘院的性质(如副厅级事业单位、正处级事业单位等)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具体的省份,以便提供更精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