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政法大学教授
西安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教授包括:
马朱炎教授,男性,192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祖籍陕西蒲城,法学理论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49年2月起,先后在延安大学韩城分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工作,是我校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主要创建人,曾担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他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干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1992年9月离休,代表作有《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解释原则》等。2018年11月荣获“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
方克勤教授,1927年8月出生,祖籍河北涿县,法制史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54年起,先后在西北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任教和工作;1979年3月回校任教,曾任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司法部中国法制史师资班班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政协第五、六届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3月退休。
杨永华教授(1937年2月-2020年8月29日),祖籍山东东营,法制史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工作,1979年到本校工作,曾任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委员等重要学术职务。代表作有《中国法制史》《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等,我校法制史学科的主要创建人。
杨宗科教授,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是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杨宗科教授长期在西北政法大学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等政法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
陈玺教授,男性,1976年生,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长安青年学者,硕士生导师,法律史教研室副主任。他1999年、2005年分别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9年获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主持国家各类科研项目10余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3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2016年入选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兼任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秘书长。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秘书长,陕西朗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杨琳教授,特邀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导师,曾在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作主题讲座。
陆卫明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三秦人才”、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师德标兵,为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做了学术讲座。
柯泽教授,曾在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主持讲座。
周长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带领学生参加了中国·西安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
方淑仙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参与中国·西安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