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深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负有首要责任,并应遵守以下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

以人为本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包含与其配套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电力工程和拆除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关要求。

主要内容和章节

基本规定: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现场设施:包括临时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临时用电设施、安全通道等。

施工安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期间应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

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环境保护:施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并保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应急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智慧工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施工工地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实施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审批,并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疏散。

施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境保护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控制施工噪音、减少施工粉尘等。

这些标准旨在提升深圳市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和人性化,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匹配的建设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