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增博士条件
申请新增博士条件
申请新增博士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科条件
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50%。
近五年科研成果丰富,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
具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源和完善的本科生培养机制,能够支撑该专业学位的发展。
单位条件
有完善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
具备开设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的教学条件,实践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图书资料、实践基地等能满足研究生培养的需要。
师资队伍
拥有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45%(艺术体育类高校不低于20%),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6:1(艺术体育类高校不超过12:1),部分教师担任过博士生导师。
教学质量和科研基础
现有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
已制定科学完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博士生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