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测绘数据审核
不动产测绘数据审核是指对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进行的一系列审查活动,旨在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合法性和适用性。以下是审核的详细内容:
审核依据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需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例如第35条、第30条和第55条,明确了不同不动产登记所需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
审核主体
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主体通常为不动产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各自负责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管理。
在一些地区,如北京市,市区用于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测绘成果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审核入库。
审核对象和内容
审核对象包括房产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成果等,内容涵盖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
审核过程中需提交相关资料,如建筑物合法建设手续、测绘单位资质证书、测绘师及测绘人员证书等,以判断测绘单位和个人是否具备资质和专业能力。
审核流程
测绘机构需通过房测系统或多测合一系统申报测绘成果,经过受理、审核和出具审核结论的流程。
审核过程可能包括外业测量、内业数据处理、复审和终审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