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复审改证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是指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按照相关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过程。以下是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的一般流程和要求:
申请范围
持有甲、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除外)的测绘单位均需进行复审换证。
申请方式
测绘单位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zz.ch.mnr.gov.cn)提交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
申请时间
原则上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提交申请,确有特殊情况需适当延期的,及时向市局测绘科提交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未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申请程序
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版报市局测绘科审核。
市局审核完成后,经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报省厅国土处审核。审查通过的,直接换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查未通过的,出具审查结果通知单。
省厅审核后,将所有资料彩打、装订两份报市局测绘科。
所需材料
需提供单位基本情况、人员信息、技术装备、体系制度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测绘资质申请表》。
审查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