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异地医保

河南省内异地医保的新政策如下:

按病种付费管理:

从2025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以下简称按病种付费)管理。这一举措旨在激发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内生动力,促进分级诊疗,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

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政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时,应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住院费用符合当地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按病种付费规定,确保应结尽结。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结算方式:

郑州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执行郑州市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其中,驻郑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由省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由郑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需要异地就医并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持本人医保码在就医地扫码使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医地支持医保码使用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以就医地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简化省内异地就医流程,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以便顺利享受异地就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