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郑州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
申领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发放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680元。
领取时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这两类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
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
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建议: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并了解详细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于累计缴费时间较长的失业人员,可以充分利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规定,以获得更长时间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