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市政策

西安市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布的最新政策包括以下几点:

商品住房交易政策

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取消原“满三满二”的住房限售政策,即不再对购买后持有满三年或两年的商品住房进行限售。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政策

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价格。

企业可根据项目供需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摇号。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提高至1.2倍。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用地供应与商品房建设

优化用地供应结构、规模,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提高商品房建设质量,优化商品住房项目阳台计容比例、以户配比车位等规则,增加住房得房率。

市场促销活动

积极开展以旧换新、百城千企促销等活动,支持企事业等单位利用商品房去库存相关政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

预售资金拨付

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非重点监管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可直接核准拨付。

其他支持措施

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

这些政策的调整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市场效率,并吸引更多的人口流入西安,支持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