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中国政府为了支持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财政资助措施。以下是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一些关键信息:

资助对象

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3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发放方式

每年按10个月发放助学金。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爱校荣校,传播网络正能量。

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有学术发展潜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助学金调整情况

保留学籍或休学研究生:自批准之日起停止发放,复学后恢复。

退学研究生:自批准之日起终止发放。

受纪律处分研究生:自被处分之日起停止发放,解除处分后恢复。

人事档案转出学校的研究生:停止发放。

其他经认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助学金的具体标准和资金分担办法。

预算与资金管理

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研究生人数和资助标准共同承担资金。

高校按月将助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整理得出,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或查看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准确信息